引用:
作者protozoan
每半年可以提出覆檢一次!如果同樣病因!要提出惡化的證據!
其次是我能體會各位脊椎有問題的人的痛苦!更可以了解機車的爛三總醫療體系!尤其是MRI!小弟在當兵時的同袍有一位因為在打飯時不慎將集脊椎摔斷而確定異位了!但由於停役的規定要壓迫到神經,所以得作MRI!但明明就已經照出X光說已經斷掉又易位!卻在照完MRI後說沒壓迫到神經不能停役!天啊~~這是什麼爛照相技術啊!後來醫生跟他說,如果真的要停役就開刀吧!因為一開刀就可以馬上停役!但是我的同梯問過了很多人之後了解!很多的人被三總開過刀後,幾乎就半身不遂了!因為三總根本沒那個技術和能力治療!所以後他也就只能這樣稱著當完兵!後來因為小弟我下部隊後就沒跟他聯絡了!所以也就不知道他的下場了!哎~~~這種當兵的東西!只能多燒香拜拜了!不然就只有不斷的提出申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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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申請的椎間盤突出症判定:第五腰椎與第一薦椎突出症經mri證實無神經根壓迫,ENG及NCV有神經功能障礙...
常備役乙等
覺得奇怪的是依照體位區分標準有的很大的問題:這個症狀只要開完刀就能變成替代役乙等,不開刀反而是常備役乙等...(照理說開完刀不是通常身體較好)
是不是鼓勵我們開刀尤其是進軍中開阿?
還有什麼叫做開刀就幫你停役,真的不知道到底是看病情嚴重與否,還是開刀是幫你停役的附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