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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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頸椎滑脫判定已出來 常備役乙等
通知書判決結果如下:第五腰椎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症,頸椎並無明顯滑脫及不穩定情形,核磁共振檢查無神經根壓迫.
我有疑問的是申請滑脫為什麼判定有第五腰椎與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什麼叫做頸椎並無明顯滑脫??? 這要到底是有還是沒有滑脫?? 要嗎就寫有,要嗎就寫沒有...(小弟三家醫院甲查都有滑脫)
還有頸椎滑脫替甲的條件是要符合1.頸椎有滑脫 2.神經功能有障礙...
為什麼報告上沒寫出是否有神經功能障礙??為什麼漏掉這點,並沒有寫出ENG及NCV的檢查結果(小弟上禮拜親自去三總問報告確定ENG及NCV有神經功能障礙)
依據小弟第一次申請椎間盤突出(一樣沒過的)複檢體位通知書判定上寫:腰椎第五節椎第一節間椎間盤突出症經MRI證實無神經根壓迫,ENG及NCV有神經功能障礙....
這樣代表是否神經功能障礙是已ENG及NCV認定....不需要核磁共振...
小弟雖然有入伍的打算,但是決定拿著這兩張判決書去區公所問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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