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sr
其它人我不清楚,不過比爾出來反對及他以前的談話中,大概可以了解到他不會留給他後代大部分的遺產,當然,他的小部分,我們應該一輩子也賺不到。
至於基金會的問題,及其它避稅手法,講難聽點,也只不過是逃漏稅的手法罷了,那是立法及行政院的問題,不代表不能解決,只不過財團壓力讓它不能解決而已。
香港取消遺產稅,比較正面的說法是吸引有錢人,難聽點也是官商勾結,保護有錢人,不過話雖如此,我不清楚香港的所得率是多少,不過應該比台灣高不少吧(這點可能要請香港朋來談吧)。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香港的例子也可以和台灣相比擬,因為他們的貧富差距也是極大的,而且社會底層也比我們過得不好得多。不過我認為討論這種事的時候,像此種單一例子除非您在台灣和香港都待到足以了解其本身的時候,最好不要拿來講,因為要考慮的面相太多了,除非能面面俱到,不然拿單一條件來討論有點片面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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