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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rougham
第三
我根本沒說過"不要開收據給買方".  我前面文章早就有寫直接開收據給他就好了...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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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就是假設賣家真的只寄40元的運費他如何開80元的收據(叫郵局人員幫他多開那40元)??那另外40元如何交代(賣家有敘述80元有包括包裝費或精神損失費或油錢在商品敘述中)??現在重點就是賣家根本無法開收據給買家~所以買家才會不爽(雖然買家事先沒在問與答中提出也是他不對的地方)~假設賣家真的寄了80元的運費沒超收那近50%的錢那買家也不會這麼不爽~今天是80元的運費各位不會覺得痛或癢倘若運費是1000元的話實際上賣家只寄出500元那各位的會做何感想??小弟也有數十次的交易經驗自己都會先去查詢一下運費大約是多少錢就算真的不知道以宅即便來說寄160元小弟也只收150元因為不知道說多少錢那10元就自己吸收也當作是做個人情給買家~查詢運費應該也算是賣家的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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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早已寫過的文章再貼一遍如下...
引用:
前面很多人說的觀點,簡略整理一下,讓你參考.
1.包裝要成本.包裝愈妥善當然成本愈高.我也看過賣方在物品上直接貼張地址就寄來的.這種的最省,可以說包裝零成本...
2.賣方將物品運送到郵局這段路程,也是成本.離郵局愈遠,成本愈高.可能的包括有時間成本(到郵局花費的時間,排隊等候...)和交通費(到郵局的油費,車費,人力資源...)
3.賣方運費較高,有可能是賣方把物品本身的賣價壓低,所以從運費貼補.當然賣方也可以選擇將成本完全呈現在物品本身的賣價,並壓低運費.我個人比較認同後者.但不論如何,這是賣方的選擇,買方應該從"物品賣價+運費"的總價來判斷這筆消費的金額,而非事後才任意否定賣方原先就明白標示的運費.
舉個例,PCHOME的免費索取區,已經明白說要另外加上物流處理費199元,"物品0元+處理費199元"等於總價199元,很顯然PCHOME把物品本身的成本加到物流處理費裡面..但如果有消費者今天在PCHOME免費索取了某樣物品,卻只匯給PCHOME五十元,然後寄信跟PCHOME說"我查過這東西運費只要五十元,我已經匯給你們五十元了,請把東西寄給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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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你上面的文章,好像也是沒弄清楚重點,重點不是開不開收據,也不是運費多少才合理(如上述PCHOME的例子).請參考你所引言原文中的第一和第二點,重貼如下....
引用:
第一
那個例子,你沒搞懂重點.重點不是運費多少錢才合理,而是運費"已經清楚標示在販賣機或拍賣賣場上面",消費者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這樣的價錢.如果你不接受,可以不買.
那個販賣機的例子原本是你自己舉的,而且你原先舉的例子並不符合這個事件的邏輯.因為你的例子中並沒有"運費已經事先標示清楚"這一項.如果說今天這個賣方在賣場中的運費沒標示清楚,事後才跟買方說要80元,那我也覺得不妥.但重點是運費早就標示清楚,你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第二
也同樣的一句話==>運費早就標示清楚,你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如果你不同意這樣的運費,為何要在這賣場下標?如果你覺得運費太高,為何不事先和賣方溝通?為何要下標後才擅作主張只付自己認定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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