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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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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能說拜託不管怎麼樣都不要像新聞裡那位台中縣的爸爸
這樣只會讓家庭更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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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計劃
1. 賣房子
2. 剩的錢還利息高的貸款
3. 比以前更努力賺錢還貸款
4. 弟弟跟你每月盡量多給家裡錢
5. 妹妹去打工
6. 撐個幾年應該就還清了
不要再去用貸款來還貸款了
一直循環下去, 永遠也還不清的
B計劃
1. 將所有債務由一人承担
2. 等破產法出來就去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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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a計劃比較好
確實是想這樣稱過幾年,四年後,爸媽就都能領勞保退休金(舊制)
妹妹一定是要逼她去賺錢養自已了
謝謝大大建議
引用:
對了... 還忘記說
欠錢 只欠一家就夠了!!
剩下的.. 請用方法還清
因為.. 這樣還有機會跟他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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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想這麼辦,可是實在沒啥方法可以變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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