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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fore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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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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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8
其實有個大大說的「對方可以告你傷害」是沒錯的
不過是雙方可以互告

是交通事故處理組的條伯伯跟我說的
(曾經因為我給朋友載,在雨天出事,他腿斷去醫院,我則是在事故現場等存証結束後,和警察們去作筆錄時得知的)

我弟則是有補充一點:
無照歸無照,事故歸事故
並不是說無照車禍就一定是賠的一方
不過無照罰單是一定免不了的
舊 2006-03-12, 03:4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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