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ary1978
我覺得錯誤是在於把狗都當成流浪狗了~誰規定在都市裡的狗沒人養就叫流浪狗,
這個世界上也不是只有人這個生物而已,總不能嘴巴上一直要求人權,但是卻不顧
及其他生物的生存權吧!何況誰會知到那些狗狗是不是就願意被人養過著沒自由的
生活?不要把人當成了神,可以恣意妄為的決定其他生物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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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認為把動物擬人也不是正確的.狗這種動物已經經過長期人類馴養,
天性上就是適合跟人類相處.路上的流浪狗,只要以前沒被人欺侮過,拿塊肉給他吃
誰不對你搖搖尾巴,乖乖讓你摸?除了什麼特殊的情況外,要狗選擇,誰會願意在外面餐風露宿
有一餐沒一餐,平常還沒人摸沒人疼沒人陪的?
我同意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權還有不被傷害及部分的自由權...但是其他的權力...
我覺得太過頭了,如果動物的智能跟人類同一個水平且會考慮環境等等的問題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