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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3w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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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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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nge88
我家住公寓4樓,上面還有一層5樓
隔壁的隔壁5樓加蓋違建
直接在我們的水表出口加裝一個水龍頭
然後拉一條塑膠水管到違建的6樓去用
後來是有一天心血來潮到頂樓看水表才發現
也不知道用多久了(違建應該是一年內蓋的)
後來去跟他說 他要拿幾十元給我
我沒拿 叫他不要再做了
直接拿鋸片鋸掉水龍頭到無法接水管
只能說什麼人都有


這種就太過份了!

新的法規是不能加蓋,

要不要舉報相關單位來拆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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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3-11, 04:22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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