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一陽
請問報稅的日期是什麼時候呢?
另外,請問是不是只要工作上獲得薪資,就必須報稅呢???
如果是的話!那麼短期工讀生(例如:打工性質,如便利商店、加油站等等)不就要報稅,
這樣的話,短期工讀生不就吃虧了!
謝謝 大家的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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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每年收入若不超過193000,基本上可以不用做報稅動作,因為你未達
課稅的起課點,但通常打工的都是在學生,常見的情形是在申報所得稅是列為
父母的扶養人之ㄧ,所以須將打工所得薪資亦併同列入同一申報戶申報。所以
若是以年滿20歲,打工打很大的學生族群..老闆也有實際幫你做薪資申報的話,
你的收入併入父母底下時,會造成父母的課稅級距躍升(EX 6%→13%),建議將
自己的部分改成單獨申報(總收入-193000再*6%,基本應該都是6%吧)...這樣
會比與父母親一同申報較占便宜。...課稅項目中就薪資所得是跑不掉的,只要
老闆有誠實申報的話,國稅局都會有列檔資料,就乖乖繳稅吧,受薪階級本來
就是政府稅賦的最大來源-.-...PS!應該不會有人相信那個勞退自繳6%的部份
可以做為薪資收入的減項,可以減稅!真的會省很多嗎? 打死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