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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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支持樓主的做法,
沒錯,廠商出錯就是應該要付出代價,
即使要求賠償也是應該的,
今天別說是10萬元,就算是100萬也是應該的(先不論拿不拿的到),
換成是我我也會這麼要求,
說我是趁機楷油,死要錢,獅子大開口都沒關係,
因為是廠商讓我們有這個機會的,
以此例來說,如果當初的品管確實做好,
食物處理及進貨按照標準流程,
樓主還會有機會去要求賠償嗎?
有些網友說換個角度如果我們是廠商該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就是以後這種吃進肚子裡的商品會特別注意,
不要再讓第二個人來敲我竹槓了,就這麼簡單,
就讓廠商認為台灣消費者都是死要錢又有什麼關係,
如果廠商因此認為台灣消費者不好惹,一個不小心就會賠錢,
那廠商自然而然要做到更小心不是嗎?
看到一些網友的回應真的是很無言>"<,
看到樓主要求賠償就說是死要錢,認為是趁機楷油,
就保佑改天你們不要吃到臭雞爛雞,
如果真的衰到不行去吃到了就乖乖的帶著爛雞去退回那1百多再乖乖回家,
別奢望有什麼賠償也別奢望別人幫你說話,
因為你們現在就是在種那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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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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