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看法:
一般借錢的(A)與借出的(B)協議後... 比方說借五萬,五月起 每個月還一萬
A方認定會為: 5月31前我把錢 10000 還你 就很天經地義了
B方認定會為: 5月1日到了,不是說好五月要開始還嗎 (比較性急的)
心態上
A方認定會為: 我們好朋友一場,真的有這麼不方便嗎,利息?!交情竟然連利息都不止?!
B方認定會為: 當無息借款,借了又不知道拿不拿的回來,可是又不好意思不借
雙方認知不一致,自然有很多問題產生......
個人淺見是,有本事就不要借^^ 借了就不要怕被人家噹
不收你利息,讓人家噹一下也算ok啦...
不然就算年息20%給他,他應該會很開心的數鈔票吧 ^Q^
好朋友?! 那種東西... 在有金錢交易下是不存在的.... :P
我寧可跟銀行借也不要跟朋友借
..... 另帶一提,男生借女生錢真的很難要回來 ......
唉.... 要不回來也就算了,小心她把你名字都鬥到臭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