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死刑廢不廢除 我比較擔心的是這個......
國民參審 你也可以當法官
2006-03-06 03:38/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你也可以當法官!司法院院長翁岳生最近批示由刑事廳研擬「國民參審條例」草案,讓一般民眾也能擔任審判員,和職業法官共同審理重大或受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
參審員必須已成年、受過完整的義務教育,且不能有犯罪被判刑紀錄;具有法律專業的學者、律師,不能擔任參審員。
審判案件時,參審員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到量刑的決定,都要全程參與;在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評議判決結果時,參審員和法官一樣,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至於合議庭是職業法官多,還是參審員多,要再研究。
刑事廳指出,德國、日本、韓國及大陸都有刑事參審制度,可作為我們立法上的借鏡。目前國民參審的初步構想,限於重大刑案,如陸正擄人勒贖案,或社會矚目案件,如邱毅涉嫌妨害公務案等;且限於被告提出聲請,經檢察官同意才適用。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不是新議題,早在林洋港擔任司法院長期間,即於民國八十三年提出共計五十條條文的「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後因違憲等爭議過大而擱置。十二年後,司法院如今又決定重新研議。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去年七月指示刑事廳分析國民參審優劣得失,刑事廳完成評估報告,翁岳生院長最近批示重啟國民參審立法工程。
對於一般國民當法官,可能涉及違憲等爭議,刑事廳長劉令祺認為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必須超越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但並沒有禁止經由法律訂定,讓國民在個案取得審判權利,因此,「國民參審未必違憲」。
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界對於國民參審制,贊成和反對的意見都有。蘇建和三死囚案的義務辯護律師蘇友辰認為,國民參審雖然可以避免法官獨斷,但如果缺乏配套措施,現在推動,「有一點冒險」。
劉令祺坦承,引進國民參審,對現行刑事訴訟制度產生相當大的衝擊,刑事廳會注意其中的銜接問題,但司法不能停滯,應跨越現有框架,作前瞻性規畫。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3832036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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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立意良好
近年來法官水準參差不齊 常常會做出莫名其妙的判決 也讓大家有許多怨言
不過有鑑於國人的法律水準跟常識跟歐美各國比起來還是差了許多
推行這種制度 不知道到最後會是好事一樁 還是惡夢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