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palvin
現在有在催生個人的破產法嗎??
我個人覺得以台灣的金融環境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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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風暴/破產法修法在即 銀行公會:強制協商先於破產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東森新聞報 記者胡秀珠/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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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有「父債子還」的觀念,請問您認為當父母死亡時負債大於資產時,子女是否應該承擔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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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卡債問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協調銀行進行協商,但大多數卡債族仍處於觀望,期待破產法立法,加入協商機制的效果不彰,為避免引爆「道德危機」,銀行公會擬提出公會版的破產法,銀行公會也表示,卡債強制協商將先於破產,法令建置必須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在卡債事件如滾雪球愈滾愈大之際,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公開表示,要加速破產法的修定,同時,外傳司法院預計在 3月底前完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法草案」,並增訂符合個人適用「簡易破產程序」規定,讓已完全無法清償債務的人有宣告個人破產的機制,並獲取重生機會。
對於破產法加速修定,出現造成卡債族觀望,造成銀行與債務人的協商進度有障礙,恐爆發「道德風險」,銀行也十分頭痛,又擔心破產法在倉促立法的情況下,銀行成為最大的「受害者」,銀行公會目前正蒐集各國有關破產法修定的重點,將提出「公會版」的破產法草案,擬具說帖,向行政及立法部門進行溝通。
花旗銀行(新聞、網站)法務部副總裁李懿哲上午也指出,美國近年來申請小額破產案例遽增,造成債權人鉅額損失,美國人民濫用破產法提供保護也引發嚴重道德危機。
因此,美國國會在2005年修法改革原破產法部分條文,抑制破產案例激增現象,同時重建美國人民對自身信用的責任感。
銀行業者也指出,各國對破產法的規定十分嚴格,以香港為例,一旦宣布破產、連計程車都不能搭,國內在訂定破產法之際,相關配套措施一定要齊備,否則,難保不會發生「道德風險」。
銀行公會表示,在適用破產法之際,一定要先經過與銀行的強制協商機制,如此一來,才不至造成債務人惡意倒帳,使銀行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