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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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今天大家不是刻意要針對您所提出的10萬元賠償.而是如我前面所提.整件事情的處理時間點.您已miss掉了...當第一次您去電所得到的反應.那時您就該跟相關單位聯繫..而第二次您跟該經理所提的理賠金額.更是讓該公司有辦法模糊所有焦點..重點是..從頭到尾.您有沒有錄音......
台灣轉入服務業已相當久.但要說到消費者保護.坦白說.真的是不及格的.我自己就曾在連鎖超商龍頭工作超過10年.深知公司是如何先保護自己再來談消費者權益..而來美一年多以來.感受到的是.買到不喜歡的.不論理由.一個月內大都都可以退.哪像台灣還要分現場購買的就沒有7天可退貨的消保法規定.政府的法令都如此制定了.平民百姓又能如何?
還有一點.跟民族性有關吧.中國人就是習於息事寧人.任何事搓搓湯圓就過了.美國這邊.你敢打馬虎眼.人家就敢上法院告到你傾家蕩產....其實最重要的.您的所有要求都是沒錯的.錯的是.您不是有力人士.達官貴人.以台灣目前的媒體環境.您能期待媒體會站在您這邊多久?若要找什麼立委諸公幫您出頭.先看看以往新聞中.哪一次這些人不是把整件事搞的雷聲大雨點小.等到他們達到宣傳自己的目的後.你最後能得到多少幫助?不要奢望太多了!
xx福已經出包多少次了.但他依然屹立不搖.為什麼?因為他財大氣粗嗎?我不覺得.真正的問題在於.台灣芸芸眾生已經習於冷漠.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可以事事漠不關心.不然今天發生樓主這種事.全民大家團結起來一起抵制拒買.該公司撐的下去嗎?可惜的是.多數人都是要等到事到臨頭才會呼天搶地...試問.新聞中已出現多少次有關類似樓主這種消費者權益的報導.請問.有多少次各位有看到持續追蹤報導到最後是如何解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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