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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YO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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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或是借DVD不還,是可以用侵佔罪起訴的。
另外你那個朋友還留假資料,如果店家當時的入會申請書還在,上面有你朋友的親筆書寫,又惡意造假,還可能會被控詐欺。
奉勸消費者,不要這樣惡意不還,不僅損害他人權益,也可能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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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3-06, 11:11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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