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teur Member
|
有沒有人受傷?如果有就是刑事案件,不能和解,要打官司
沒人受傷就比較簡單
警察手邊有制式表格,其實就是類似民間契約,若是有一方有誠意賠償,在現場警方就可以會同兩造,依照行駕照上的資料,簽下甲方願意賠償乙方的契約,就不用到派出所一趟
如果要製作筆錄,也只是到警察局紀錄肇事的狀況,責任歸屬要由裁決單位或者法院來判定,筆錄做完你也不能拉著對方不准離開
至於賠償問題
不論是警察的和解書
或者是正式報案
1.會同對方一起去修車他付錢(不管是對方掏現金還是找對方保險公司來處理)
或者
2.自己去把車修好(不管是掏現金還是找保險公司來處理)
1.很單純
2.就比較討厭,如果對方不認帳,你要憑和解契約打民事官司,若是有正式報案就是憑報案紀錄,找裁決單位(報案單後面有寫),然後就是協調委員會以及各級法院打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