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修改法令,速限就放寬了。
早就說過這條法規,隨他們解釋了,
不過還是有人相信,拿來當護身用
2006.03.01 中國時報
ETC道速限放寬 退機免發票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宣布,今日之前行駛ETC車道時速超過四十公里、未達五十公里,一律免罰。遠通電收公司也表示,沒有發票也可以無條件退辦理退機。
ETC二月十日正式開通,初期用路人誤闖ETC車道或超速行駛ETC車道者多,交通部二月十七日宣布,二月十日至十七日,誤闖車道三次以上才開罰、超速一律不罰。二月十八日起執法恢復正常,即誤闖車道一次或時速超過四十公里,均處三千元罰鍰。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ETC車道時速四十公里速限太低,不符ETC功能,交通部從善如流。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010003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