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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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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8
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是要使用者付費,今天樓主可以自己調查一下,10年前的學生宿舍內有使用多少電器用品,現在的學生又有多少,那你就應該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電壓不穩讓電器及電子設備損壞,我記得如果是在主電箱以外的線路就不穩,才有機會跟台電要求賠償。如果是室內線路的電壓有問題,很抱歉,那就要用戶自己去解決。要是因為住宿的學生使用太多電器引起的,那這些學生最好是自己自律一點,不要怪東怪西的。

學校不定時的跳電,講難聽一點就是就是用電超過負荷,誰造成的?自己想,用不著把責任全都推到學校身上。全校大停電保養,實際的情況是:全台灣所有的學校,那一所不需要定期做高壓配電設備的保養、檢修?

以樓主所說的"回顧以忘南藝大學長姐的經驗 電腦主幾零件藏不明原因的電容碰辜亦或電容爆漿 以學生在NOVA當過工程師的觀點來看 電子產品用料的好壞 電壓的穩定性這兩者一定是有一方出了問題 "。既然是有一方出了問題,那在NOVA當過工程師的學生會不知道前幾年各大廠主機板爆電容的"機瘟"有多嚴重?這種事情也能串在一起當作抗爭的證據嗎?

樓主所說的"超過用電度數被台電罰款 不能完全錯怪學生浪費電 與台電洽談合約的決策主管也應擔起責任 學校一年會用掉多少度數的電量(過少或超出的範圍值) 睿智的長官應該不會不曉得 總不會當小白一直讓台電對本校罰款吧(也罷,花的不是他的錢) ",對應開頭所說的,你們這些學生乾脆轉到別的學校深造算了,真的是丟人現眼

有辦法就拿出確切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立場,從頭到尾就只有拿出一些推測、或是把關聯性不大的問題硬串在一起來指責,我是不曉得你們這些大學生的邏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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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去
舊 2006-03-01, 11:3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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