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zcym
法官輕判沒關係 , 假釋亂放也沒關係 . 只要出了牢籠又鬧出了事情, 那就把審案判刑法官到假釋委員一律以協助犯罪 , 從犯名義 ... 連坐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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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讚同這種做法
不過,法官有沒有問題是誰來決定的?
還不是法官!
台灣有很多有問題的法官
判了很多有問題的案子
可是,最後由其他法官決議後還不是沒事?
這些人都是同學、學長、學弟,都是有關係的
所以,一旦法官有問題
應該立即交由公正的社會大眾來決定是否該免職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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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是不可能的
在台灣終身職、司法獨立的法官制度 ,已經變質了
其實,已經變成了永遠無法將他免職
而且,完全不接受社會公評的司法怪物
雖然法律是人民選出立法委員,立法委員依人民心聲訂定法條
但是,法律要如何判、怎麼解釋,卻是完全看法官心情如何
只要喊出司法獨立,他就無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