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戴手指虎有罪? 引發「時尚受害」話題
瀏覽單個文章
philips107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我是分隔線-----------
到今天才知道,手指虎也算刀械的一種
2006-02-22, 01:24 PM #
3
philips107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hilips107s
查詢philips107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hilips107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