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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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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美國-->台北
文章: 58
聽說美國的Amazon.com一開始也是用類型的方式
Amazon.com都是等買家下訂單後再向廠商訂貨並讓廠商直接寄到買家那裡
這樣Amazon.com就省了倉庫的成本
不過廠商也不是白癡, 後來廠商發現後也就不當冤大頭了
事實上這位yahoo賣家也沒什麼錯啦
那一個商家不是都是去某個地方買了貨之後再轉賣賺差價
只是他進貨的地方是一般消費者也能輕易找到的地方
消費者若只去yahoo拍賣, 懶得多查查其它地方的話那被賺這錢也是應該
不過這種方式只能賺賺零用錢而已啦
這種方式只有台灣的yahoo拍賣還賺的到錢, 若在美國ebay就不行囉
競爭激烈外, ebay收的listing和賣掉後的手續費真的太高了, 若用到paypal更慘
上次賣了兩個約7000多台幣的東西, 結果ebay和paypal共收我將近700塊的手續費
舊 2006-02-22, 06: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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