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我到認為這很正常,這是她們的人生她們有權選擇她們想做的工作
若是工作內容不合她們預期,掛冠求去也是正常的
若是不告而別只能算是沒有禮貌,人品很差
實際上她們也沒有拿薪水,反而白做了半天一天的工

雇傭關係本來就是一種交易行為,兩方都要認同才做的起來
不只是公司可以試用員工,員工也是可以試用公司
只要他願意承擔後果又有什麼不可以的
又不是古代賣身為奴,公司員工本來就可以互相開除對方

從4年級到7年級都被上一代罵濫草莓,這不過是時代觀念的變遷而已
舊 2006-02-21, 11:28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