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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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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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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就是子彈,飛在遠他還是子彈。更何況才區區6~70公尺,殺傷力還是夠嗆的

導入非致命性武器及正確的觀念與訓練,以及用槍習慣(比方說常見的金手指)....我想是更實在一點的方法
換警槍不能立即導正治安
9MM不夠用嘛?難道真的要換回.45才夠嗆?
所以我才認為換槍或是檢討警員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事情,要換的是腦袋=_="

至於有大爺們談到的空手搏擊...那個 算了吧,到時你會發現那些個"瘋漢",他們都是"杭州無差別格鬥"的傳人XD

目前來看TASER還是比較好的 XD.....或哪天會出現PATLOBER的電擊警棍小型化...
 
舊 2006-02-20, 04:44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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