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aimler_10
Senior Member
 
daimler_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瑞芳鎮
文章: 1,100
引用:
作者cpjparker
錯在不適當的警械,
警械的選用與黑幫駁火不同,
不能光以火力強大作為考量,
警械使用一般而言是使歹徒失去(攻擊)行動能力為主,
.........


像大陸公安還有不少人使用的是軍規的54式手槍(Tokarev TT-1933)
使用的是7.62mmX25的TT彈
雖然穿透力很強,不過就常發生身上被穿了好幾個透明窟窿的犯人
還是可以繼續反擊!!
舊 2006-02-20, 03:12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imler_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