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有句話叫家醜不可外揚,但小弟實在是忍無可忍,而那個爛人很不幸的就是小弟的爸爸
他跟那個女人認識大概5、6年了吧,於04年8月左右,那個爛人就把他在外面生的小孩帶來小弟的家裡了,當時是送他去安親班,大概下午四點左右帶回來家裡,然後晚上十二點多在帶走,好不容易在去年春節後就帶回去大陸了,但很不幸的是,在享受近一年後的清靜後,在年前又帶回來了,還有一起回去屏東過年

,去年過年前,小弟的阿嬤知道多了這個小孩後,很生氣,但帶回去過年後...恩...就不是那麼在意了,算了,她是老人家...
看到這裡,可能會有網兄問說,都忍了半年,還有差嘛?小弟的回答是,絕對有差!
因為今年小弟的弟弟就要考高中了,小弟可不希望他步上小弟的後塵...讀私立學校...明年小弟也要考四技二專了,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那個爛人還是選擇把小孩帶來家裡,六點多丟在小弟的家裡,晚上十二點多再把牠帶走,如遇到隔天是六、日,就留下來過夜。
小弟有多次反應希望他不要把那個小孩帶來,小弟的媽也反應說被這樣子一弄,隔天上班都沒精神,甚至還多次眼壓過高(其實這兩個部份小弟也要付一點責任...),而小弟的弟弟是最有資格講話的,他不僅選擇不回應,反而還跟那個小孩感情很要好,那個小孩甚至連六、日早上起來第一個找的都不是那個爛人而是小弟的弟弟,冏TZ...
那個爛人對家裡的貢獻只有...房租,他在別的地方又租了房子跟那個女人一起住,目前家裡的水、電、瓦斯、電話費都是由媽媽的薪水負擔...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讓那個爛人不要把那個小孩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