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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c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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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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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警察都辦什麼案
引用:
作者imggy
其實發生這種案件....會破案的機會都是靠老天幫忙
警察根本不會主動去偵查
因為...這種案件多如牛毛(我猜全台灣一天最少有幾百件吧)
加上對警方來說根本是小到不能在小的CASE...所以根本不重視
所以啦...我的建議是這樣低
1.報案...一定要開3連單(失車是4連單)...筆錄也要做
2.做筆錄時間往往會拖很久...除非你遇到一個"好警察"...要不然都會搞個1-2小時
3.報案盡量先去分局..再由分局幫你轉到派出所...這樣比較不會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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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2-19, 11:41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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