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cgtyz
租金,店面,行銷....等我覺得這也是不小的花費,當然連鎖店上游給的定價政策當然要追求MR=MC XD,企業不是慈善機構...
傳統出租店一家一家的收不代表其資金收入轉到連鎖店,相對的連鎖店是有其較大的資本去撐.連鎖店收起來也許更慘...員工資遣費,簽約金等債權沒辦法負擔得起...
之前美國百事達不就說負債多少?香港的百事達好像也收了起來..
就我所知亞藝其實也是蠻慘的,店長一個月也才兩萬初頭剩下的就是業績的部份,但是得利壟斷的政策斷兼其發片商與還有其他相關產業去分擔風險...
不然就出租這方面大環境下都很慘吧,如現在盜版的普及和p2p軟體,燒錄機等等...
上述如果有錯的話煩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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