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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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一張超速照相的罰單,附有照片。
雖然牌照號碼跟我一樣,也是深色車子。
後面看起來也像是喜美六代。
但是那被拍照的時間跟地點,我覺得我那時沒有經過那裡啊。
這樣子申訴有成功的可能性嗎?
我的照片是2006.1.10 禮拜二的晚上10:30分在龍潭鄉
的中正路上被照。我那天有上班,一般下班後我都呆在家裡。
更何況是10:30了。而且我也很久沒去龍潭鄉了。公司在北部,
我平常根本不會經過龍潭。總之,覺得很可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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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廿三篇.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 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 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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