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lphus
速度問題,在這一點不就得到了答案
如果高速公路限速100
那台北到高雄ETC是
台北 設於各大收費站
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40---100.....
如果是美國---設於交流道
24---100---24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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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贊同提高現行通過ETC閘道的速限

此外美國的ETC不只用於高速公路,也用於過橋費的扣款!!
(不過若台灣也用此標準,24Km的速度出入閘道可能也會讓駕駛人抓狂吧

)
另外等到99年,我們也應該和美國一樣了
不過以台灣的高速公路閘道設計來看,必須有裝ETC的車才能上路
(不然雙向兩線的閘道可能會被停車拿取收款條或是付款的車塞爆,甚至塞回平面道路)
追加:突然想到,也可以用車牌辨識讓沒裝ETC的車使用高速公路
不過我想事後付款加收一筆手續費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