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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ler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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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ler_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瑞芳鎮
文章: 1,100
引用:
作者dolphus
交通法規: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制(訂)定

第十五條:
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
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
前項追繳作業費用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
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續費,各該
費用由徵收機關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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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裝了ETC了,自己感應不到,還要怪駕駛者不依規定繳費

沒叫財團賠償損失就不錯了XD


駕駛人應遵守的規定
1.要確認電池有電
2.要確認儲值金額足夠

若遵守規定而沒被扣到錢
只需補繳應繳之通行費,不會被加收手續費!!

不過真要罵的話,請多罵一罵
限制多多的補繳地點
舊 2006-02-14, 12:4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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