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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吉米大的發言...也知道很多人都不爽........
荒謬1:有人付錢就好,哪有人規定一套只能用在一台車上
荒謬2:為了怕收不到款,所以採預付制,而預付制居然沒有比較便宜,還比一次買一本的回數票還貴
荒謬3:過收費站時請不要開太快,不然機器無辨識時,這個錯誤還要算在消費者頭上,不但有罰緩,還有手續費要繳
很抱歉,那張卡你只能用在當初登記的那台車上
就算你過戶給老婆,他門很慷慨,不收過戶手續費
若你車子過戶給其他人,很抱歉,請除了要辦理轉移之外,還有一堆手續費用要繳喔
更別說那個發射機是吃電池的
若沒電導致他沒收到訊號而扣款不成
自己要繳罰款
若不知名原因導致他沒收到訊號,而導致沒扣到款
那一樣要罰錢
喔,我的天啊
原本是個快速通過的ETC
怎麼便成了我還要停下來確認一下有沒有扣款成功
不然第一次催繳費用17圓的樣子
第二次催繳費用更高達83圓的樣子(詳細數字請參考水果日報)
奇怪?
這邏輯真怪
不是已經prepay了嗎?
你沒收到,就從總帳扣
啥?總帳在你的卡上,不能自己去亂扣
那你怎麼知道是我開的車號xxxx-xx,沒被掃描到?
因為有第二套車牌影像辨識系統來辨識車牌
蝦米?!
有這種東西幹嘛還要OBU?直接出帳單給車主啊,或試車主直接存一筆錢在銀行,就像水費電費電話費一樣,去扣啊...
喔...
這個世界實在太神奇了,簡單的方法不做,越搞越複雜
吉米還是去買一本比較快,至少搭別人便車時,還可以幫忙補貼一點
最後新聞說了
ETC車道限速40公里,超速要罰錢
要多裝22台測速照相機來抓這個超速者
22台,一台一百萬好了,那也要2千多萬
又要老百姓買單...
我能不能拒絕繳稅啊,或是我繳稅時,讓我勾我願意支持的預算項目,亂搞亂花錢的我不要支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