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大,
我在聯合新聞網友看到以下一則新聞:
去死去死團 明淡水集合過情人節
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明天情人節,原是你儂我儂的日子,但一個名為「去死去死團」的團體卻揚言要將「礙眼的情人橋瞬間化成恐怖的奈何橋」。去死去死團明天要在淡水漁人碼頭舉辦「情人情人奈若何」,讓曠男怨女一起過節。
去死去死團來自日本漫畫「稻中桌球社」其中一篇「戀愛去死去死團登場」,隨著漫畫傳入台灣後,「去死去死吧!」變成為年輕人在網路的熱門討論題目,「去死去死」也成為追不到情人或是被情人拋棄的曠男怨女代名詞,因看到情人出雙入對,就想破口大罵「去死去死」。
「去死去死」在台灣最大的聚集「地」是電玩網站「巴哈姆特」。他們雖然看到情侶甜蜜很不爽,但對於正常交往的情人,也是給予最深的祝福,但非常不滿對情侶不忠的人,他們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無情者終變怨偶」,不過,這群人最痛恨商家藉此機會大肆炒作,讓孤單的人格外心酸。
活動負責人之一小雙表示,「去死去死」活動起源去年他在網站播放「分手快樂」,他上「巴哈姆特」號召獲支持,一年下來已組成「去死去死團」,創團宗旨為「我們獨善其身,為的是要渡化那些誤入歧途的情侶們」,入團需單身(沒有男女朋友或配偶)、對不正當交往的情侶(如為利益交換而交往、花心、劈腿、當第三者等)有怨念、沒感情不良紀錄。
去死去死團網站對聯,上下聯分別為「燃燒妒魂不滅」、「殺盡天下情侶」,橫批是「嫉妒」。但團員仍可交男女朋友,「叛團」的男生會被「阿魯巴」,處罰後團員們還是會微笑祝福,同時也密切注意該人叛團後的行為,要求他(她)真心對待另一半,如有不當行為,團員們還是可以發動攻擊。
「去死去死團」明天更要到淡水舉辦「情人情人奈若何」。小雙指出,明天活動中,參加者要穿上死去死團專屬的「好人衣」(所謂「好人」,意指被他們被情人拋棄或被心儀對象拒絕時,對方都會抱歉地說:「其實你是個好人」。)在情人橋上圍成一圈,每人成orz姿勢,朝拜著由手電筒和紅色玻璃紙組成的「聖火」,祈求「去死大神」的庇祐。最後合唱劉若英的「一個人孤單」,並且繞行漁人碼頭做為結束。
團員到時會唱「去死去死團」團歌:「路上情侶甜蜜蜜,團員心裡慘兮兮。卿卿我我的打擊,讓人好妒忌。不是我們不用心,好壞待遇不公平。終被發卡的結局,真是Orz」。
原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3161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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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會去晃晃看,
再說,
好人T擺了那麼久沒穿過,
有點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再加上又再淡水唸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