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個兩千重複計算了一次,所以才會變成一萬二。
會發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先存有一個觀念,「送出去的都是損失的」,所以會認為給客人的現金兩千,和給店家多補的兩千都是「不同的」損失,所以要加起來計算。因為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給出去的鈔票啊,怎麼不是損失呢?但是卻沒有注意到在「本質」上,這兩個給出都是同一個損失,或者說其中一個並不是損失,只是等價的交換,所以不能重複計算。
不過我覺得重點還是,為什麼出題的人要多設計一個「隔壁的店家」,為什麼要設計老闆無法找零這樣看起來「很自然」的事,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如果把隔壁的店家這個角色刪除,老闆直接就可以找零,整個交易事件是不是仍然完全一樣?我覺得了解設計題目的用意,比數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