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降速到40 駕駛人抱怨:那麼慢還被罰
記者林宛諭/彰化縣報導
使用ETC車道的用路人,多數都不知道警方照相測速落點是在進站前一百到五十公尺的白色箭頭處,駕駛人若沒有早一點減速,等進站才減速,就只能等著接罰單。
「如果你看到票亭前方有照相測速器才減速,那就太慢啦!」國道警察提醒駕駛人。他們聽到很多駕駛人抱怨:「開那麼慢過站還是超速啊?」駕駛人不解,明明到站的時速已低於四十,為什麼還被認定超速。
國道警察說,多數駕駛人都以為ETC車道的測速器,是裝在電子車道上方的電子感應器上,因此認為只要過站瞬間的車速,不超過四十就OK。事實上警方測速和業者感應收費是兩碼事,放置地點不同。
依規定,駕駛人在進站前五百公尺就得減速,但一般駕駛人很少那麼遠放慢速度,直到收費票亭前才放慢速度,但測速器早在進站前約五十公尺就拍照了。
正確通過電子收費站的方法是:在收費站前五百公尺開始減速,看到地上有白色箭頭,前三個箭頭處約票亭前五十公尺就是拍照落點,在箭頭前就得減到時速四十公里內,才能安全過關。
【2006/02/13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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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還好沒裝,不然南北跑一回要被罰幾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