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翻桌啦
從你們文章看來,你們早已經把罪犯的地位鄙視到最低,他自己說的親身經歷你們居然深信不疑??
剛好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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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視」?
我認為「犯罪的人要受到相當程度的處罰,以嚇阻犯罪的發生。」
如果這樣的原則您也認為是鄙視,那就......算鄙視吧..
不知道您認為怎樣才算是不鄙視,犯罪都不必坐牢?
引用:
作者翻桌啦
(但一些檯面上的措施 如強制勞動、關禁閉等的實施情形,也是一些比較的參考 不是嗎?)
請問你如何知道台灣監獄檯面上的措施實行規範?? 你當過典獄長還是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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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知道,可是法務部矯正司有辦法知道。
如果輿論都質疑我們的獄政是否太鬆散導致懲罰犯罪的效果打折扣,可以透過國會要求法務部矯正司去調查並向社會報告,如果報告顯示「台灣監獄不是人待的,比日本恐怖幾百倍」那麼社會大眾的疑慮也就消失了。
而今天大家在這裡討論就是輿論凝聚的一個過程。
您很激動,不知是認識什麼人在裡面受了什麼冤屈嗎?
要不要分享出來讓大家同仇敵愾一下?
或是您知道台灣監獄管理多完善、措施多嚴謹,比日本有過之而無不及,可否講出來讓大家上一課?
一直看到您指責別人「知道什麼」、「水平不進步」,卻不見您用相同的標準要求自己,以理服人。
如果大家都不說出自己所知所想,只是一味用情緒性字眼(無知、說的比唱的好聽)攻擊別人,討論區就成了無聊的謾罵區了,我們也就少了一個增廣見聞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