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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公背婆
所以小弟從以前就一直提倡台灣務必要嚴刑峻罰,不可廢除死刑,然而前提是必須有完善
嚴整的辦案、審判程序,發生誤判情形,相關人員連帶處分,相信積極負責的態度下辦案
、審判,必定能提升破案率、降低誤判率,另外也需要絕對強化人民法治觀念,從小落實
道德與法治教育...
減少、廢除了死刑,犯罪率會因此降低嗎?為了「人權」兩字,我們付出了多少社會成本、
多少人命、多少哀痛來滿足某些人的崇高慾望?
我們要追求的是大多數人的人權,而不是藉由追求少數人的人權來提昇自己的情操,以及
剝奪大多數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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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
當警察抓交通違規時
版上那麼多人贊同的嚴刑峻罰就又突然變成了狗屁
雙重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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