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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ckm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sky3816
感覺上還是有點執勤過當了

或許因為主角是19歲妹妹 事情特別看起來嚴重

如果換作是40歲的阿伯 媒體也沒人管他死活了

真有趣~~

..........問上面在筆戰的網兄,
19歲了.......也該 要為自己負責任了基本上以經不需要法定代理人了,
至於過不過當........我不是當事人 我沒資格講話,
至少 如果真的過當..........可以跟警局申訴要不然直接撥打110通知勤務中心,
都會有人替您處理。
     
      
舊 2006-02-11, 04:04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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