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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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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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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偷竊罪太輕啦, 警察又這麼忙於重大刑案, 哪有時間專辦偷竊阿?

刑責該用加倍制, 每犯一次罰金和刑期就double, 一時貪念還可以被原諒, 多次貪念就表示本性有問題, 該用重刑斷其念
舊 2006-02-10, 06:44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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