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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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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淡水
文章: 34
其實小弟在跟警車視線交會的那一瞬間,當時我的頭上的確是沒安全帽,因此算我流年不利 XD

我也認了..

不過我的主要問題是:警察大人抄了我的相關資料回去補紅單,
那麼假設他回警局後,除了開出我違規事項之外(安全帽與行照),
如果忽然脾氣來了再亂扣我其他帽子加開違規事項,那豈不倒楣?
如"在現場沒紅單沒簽名(也沒照片)的情況下"可滿足法律上開單條件,
那警察大人豈不是可以"自由操作囉"?

請較違規舉發是否可以如此(無紅單無簽名無照片,只有我的身份資料)?
舊 2006-02-08, 09:2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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