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名校女考第4 偷簽回條父報警
瀏覽單個文章
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這新聞只是想嚇一嚇假家長簽名的學生,偽造文書的前題是公文書,而且是對自己有利,對他人有害,成績單上簽名理論上只是老師,學生與家長間了解成績用,應該不算公文書,但如果侵入學校電腦,修改自己成績,這會傷害到其他學生權利,這就可以成立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
2006-02-08, 07:57 AM #
8
Es4241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s4241
查詢Es4241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s4241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