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Y9999
您的舉例很有趣。小弟只想談國際地位問題,
所謂美國,乃是簡稱,全稱為美利堅合眾國,德國也是簡稱,當時全稱為德意志帝國,而一直簡稱至今。
而問題的起因,就在國際條約上的名稱,那才是正確的國號。
還有您的問題,或許您可以理解您所謂的「並用」,但絕不代表在國際上可以同時存在(理由都在上一篇寫過了)。
至於內部怎麼解釋,都是自由阿。
小弟認為,縱使人說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也不代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
這應該是結論了..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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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國際條約是英文為主 你當然可以說國際上的用名是什
可是當時是嗎
你可以看一下我給的尼布楚條約網址 最後有寫 正式文件是以拉丁文為主
也就是說 當時的國際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文字來表達國名
所以當然 中國與日本訂約時 中方會有一分約 日方會有一分約
"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也不代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
這是很有趣的論點 你的中國到底是指什呢?
如果是指區域的概念 那他就有存在幾千年
如果是指某一代的某一國 他當然沒有 但定義要搞清楚
其實這也不只有中國才有這樣的稱乎
舉個例子 : 當我們說俄國時
你指的是沙皇的帝俄 ? 還是共產黨的蘇聯 ? 還是現在的俄羅斯呢?
不過重點還是在於 我個人認為 中國這個稱謂很早以前就有了
所以他不該專指現在的某一個國
然而現在在這區域的某一國 是可以自稱中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