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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HP F2105 面板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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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i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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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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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sukisiro
我是建議...把照片洗出來,拿去警察局備案,以毀損罪控告對方家長,寄存證信函!
畢竟對方態度擺明了是不想賠,不是賠多少的問題,而是態度的問題.
這對於肇事者,也就是那堆死小孩來說真的是最錯誤的示範!!
所以真的建議你依法行事,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這種親戚真的是翻臉也無所謂了...
不要拘泥於自己家人的想法,畢竟不是內行人是無法體會這種感受的,
感覺怎樣是最正確的就去做吧.
刑法毀損器物罪是不會成立的,因為小孩子應該未滿14歲。行為的是小孩,跟大人沒
關係,除非是大人叫小孩子去做,或者是利用小孩子才會成罪。
頂多只能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可以讓父母賠錢),但是據證才是困難所在。
__________________
2006-02-03, 11: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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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i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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