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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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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2
引用:
作者Tsukisiro
我是建議...把照片洗出來,拿去警察局備案,以毀損罪控告對方家長,寄存證信函!
畢竟對方態度擺明了是不想賠,不是賠多少的問題,而是態度的問題.
這對於肇事者,也就是那堆死小孩來說真的是最錯誤的示範!!
所以真的建議你依法行事,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這種親戚真的是翻臉也無所謂了...
不要拘泥於自己家人的想法,畢竟不是內行人是無法體會這種感受的,
感覺怎樣是最正確的就去做吧.


+1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若是我的小還有如此的行為,我想我不會用逃避的方式來處理!我除了會帶著小孩登門認錯道歉外,還會賠賞對方的損失,然後賠償費用部分要由小孩的壓歲錢,零用錢等分期部分攤還!(當然父母要負大多數的金額,幾千元由小孩懲罰性的分擔)
畢竟教導小孩負責及守法的教育是落在父母的身上!
去寄存證信函吧!!
 
舊 2006-02-03, 12:3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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