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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oltage_rc
今天中午跟著同學去打工的地方辦離職..
是高雄市的一間量販店, 我們做寒假短期工讀生, 當初簽約是簽到2月15日
因為之前沒事先告知要離職, 所以今天去跟經理說時.....有被念的心理準備
過程:
我進去辦公室跟經理要離職單,. 她嚇了一跳, 所以不大高興的開口問: 打算什麼時候走?
我直覺的回答: 今天或明天([1]整件事的敗筆 ,我真的後悔說出來, 應該問她最快可以讓我們幾時走)
她就開始罵:為什麼之前連先通知都做不到, 還有是這種態度來說要離職的嘛(指的是一開口就說要離職完全沒說理由) ,
後來, 我們3個人一個一個給她念, 唸完後, 卻不給我們離職單寫
跟我們說:
當初簽約是簽到2月15日 , 你們提前離職, 沒有提前說, 所以不能給你們離職 , 之後的天數如果就以曠職算,也就是說, 我們從1月18進去工作, 到今天的薪水都會被扣光..!!
但都搞成這樣了, 在辦公室裡[2]當著大家的面被罵 , 哪有可能繼續乖乖做完那幾天..!!
然後跟我說: 要走你們走吧 ! 我不會給你們錢領的 , 要告我也沒關係...!!([3]虧她說的出口)
我真的無言 , 那份[4]合約真的有離職前七天要做告知, 我一開始真的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看...
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5]我不甘願那些錢沒了 ,
每天都要7:30~~6:00 ,中間休一小時, 時薪80, 到今天放了4天假 ,算下來至少有6千多吧..
拜託...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好的辦法跟他們談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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