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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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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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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就算不算曠職又如何
當初簽訂的契約裡一定有寫明如果違反契約會如何懲罰(違約金或是以曠職處份)
我前面已經說了
如果你們簽訂的契約內容沒有違反現行法規的話
就算是勞工局想介入 情況也不會對你們多有利
畢竟是你們違反合約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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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介入也是樓主還要"拿錢放人"而已...
沒介入頂多領不到錢.....
訂定的契約如果違約.必定會有違約金的出現.
加上公司為了因應勞工局所花的時間跟損失等.
我如果是那家公司.就會去告樓主.除了賠償公司的損失之外.
提損公司的律師費用.也有助益.光打贏官司.
一場的律師費起碼拿6萬.加上其他的損失..
請樓主先準備個15萬........
絕對叫你做白工.還要你拿錢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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