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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Master Member
 
K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601
看你是要錢還是要面子,要錢就乖乖回去道歉把剩餘的天數做完
要面子就自認倒楣當做社會服務...
你自己理虧在先找勞工局也沒用,最多也只能幫你協調讓你繼續回去工作
這樣只會讓雇主更討厭你,還不如去到個歉比較快....
舊 2006-02-02, 10:3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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