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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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獸機神斷空我
對阿..........離職最好是兩星期前就先通知要離職......
好讓老闆有時間可以找人.......
你想想........要是你開店.......請了三個人.....
結果都在同一天說只做到今天......那你要怎麼處理......
你應該也會覺得這三個人很不負責任......甚至店因為沒人無法正常營業....
那這一部份的損失有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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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 , 我們也有想過, 因為是量販店 ,所以我們也在過年前都乖乖做(那時候生意會很好)
而且他們坐辦公室裡的應該那陣子壓力也會不小 , 再加上我們也怕麻煩跟他們說不做, 所以就忍到這幾天整個賣場比較輕鬆時趕快說....(主要還是怕麻煩 , 不想解釋一堆幹麻不做的理由)...
我們工讀做事都是給正職的帶..有沒有我們都還好 ..對整體不會真的有影響...所以就把七天前告知離職這條給忽視..!!
唉..6000多塊的麻煩...也只能認了...我真的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