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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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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
利用郵件規則

收信時把通訊錄內人所寄信件轉入另一新開郵件夾(比如2006年)

我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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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與正義的平衡點
不要浪費光陰在一個決心要放棄你的人身上, 因為她的心會矇蔽讓她看不見你的努力!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既然她選擇了別人,就該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改變別人難,改變自己易! 好好為自己人生加油才是重點!
舊 2006-02-01, 01:3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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