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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NE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RETEX
謝謝各位大家寶貴的意見

至今已經 過了34個小時 夠了........ 應該夠了吧

雖然有人說

好人幫的意見聽聽就好

但是沒有這些意見 怎麼能夠把我拉出來呢?

已經是一場不可逆的化應反應


樓主加油~
我認為你做的沒錯,至少你已經把該做的做了~
面對她,已經沒有任何虧欠,也不需要再有任何留戀了~
你也已經知道這是場不可逆的化應反應,
就別再悲傷,她的將來會如何,已經不是你所能去干涉~
就算只是當朋友,我也建議不要~
就像網友講的,要瀟灑的轉身離開!!
朝你另一個未來好好邁進!
 
舊 2006-01-27, 01:05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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