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570
您在快車道遇到後面有車想超越你只有一種可能,你跟前面的車子離太遠了,您本就該要緊跟前車才對,這樣才省道路面積,管你現在表速有多少,舉個例來說北二高下坡路段都是160km上下,你硬要110km死守那些豬頭訂的道路法規,你如果不閃邊,您這種人真是自私到極點。

台北縣市各大橋樑機車專用道,大家已經很有默契的飆快車在左邊,烏龜車在右邊,若你不識相擋住去路,自然有人會緊跟在你後面叫你閃邊,也不會按你喇叭,懂了嗎,小朋友。


小朋友,有膽量就在有警車或照相機的地方繼續開160 km/h (速度請加上時間當分母)
你時速160 km/h 貼前車,如果前車遇到狀況緊急煞車,而你還可以不撞上,那請你直接去開F1比較快,不要在台灣濫跑道上浪費你的長才了.
什麼叫自私,就是大家都照規定來,就有人為了自己爽,不管任何規定,反正一附老子爽就好.
小朋友,快點長大吧.只有小朋友才有這樣的心態.

說到默契,有規定機車到慢車要在右邊.高速公路才有規定,規定的意義就是讓大家有共同標準.既然沒規定,憑什麼要人家一定要這樣做,這時候又要人家照默契來? 典型的標準就是老子愛飆車,一切會妨礙到我飆車的都是不對的. 真的,不要浪費長才了,去賽車場表現吧.讓台灣人站上F1跑到上吧,不過,你可能會更喜歡WRC吧.
我也對限速標準不滿意,但畢竟每個人不見得有相同的反應力.
舊 2006-01-27, 09:32 AM #9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sushi現在在線上